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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偶读光明日报《国企的价值》一文,一时颇有感触,遂作此文。

 

近十年来经济领域的一大现象是国退民进大潮下国企巨头的狂飙突进,相随相伴的是以国有成分为主体的中国经济的大跃进。然而在这样的风光胜境背后,却是投资过热、国民收入增长迟缓、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以及民营经济的停滞不前甚至萎缩。此前世界银行一份关于国企改革的报告引起轩然大波,作为国企监管机构的国资委指斥其危害国本,而很大一部分学者、甚至体制内人士则赞同应尽快启动第二轮的国退民进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国企改革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各种观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国企的历史功过、未来向何处去已经是当今中国社会绕不过去的核心话题之一,它关乎当前的经济结构调整,也关乎未来深化改革开放的走向。

 

日前光明日报刊载《国企的价值》一文,应该可算是很大一部分官方人士的代表性观点。概况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国企是全民所有,代表国家利益,这是国企价值的核心基础所在。其二,国企对中国建设现代化的完整产业体系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未来其地位也不可撼动。其三,国企代表了中国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取决于国企的发展。其四,国企与人民利益一致,国企私有化将导致寡头侵占全民财产,不符合人民利益。这些观点值得商榷。

 

所有权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据我有限的法律知识,所有权的主体应是明确的人或拟制的法律主体。全民是一个模糊的政治术语,全民所有并非每一个公民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因此每一个具体的中国公民并不能依据全民所有制对国企主张任何财产权利,因此在法律上全民所有的概念不具有操作性。当然,我国法律体系创造性地确立了国家作为全民利益的代表而当然成为国企的所有权人,因此有必要探讨国家的本质才能评判国家是否应该作为代理人代表全体国民行使对国企的所有权。何为国家?我个人浅见,人民为确保其福利、安全、人格等天赋权利,让渡部分权力建立国家,以其作为代表全民利益的共同体。国家接受人民让渡的权力,建立以法律和法治为核心的国家机器行使国家权力;国家利益就是保护国民的天赋权利得以实现且不受不法侵害,以国民利益的普遍最大化实现国家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因此,国家权力即公权力必须严格限定在国民无法自主而必须让渡予国家执行的范畴,任何试图扩大或滥用公权力的行为将导致国民私权利受到侵害。建立及营运公司,如同拥有私人财产一样,是国民最重要的私权利之一。国家不能以利益代表之名剥夺国民能够自主的私权利,以公权力去运作纯属私权利范畴的国民财产。当然有些例外情况,比如征税权、特定情形下并经合理补偿对国民财产的征用权、以及对事关全体公民重大利益而不宜由国民行使私权利的极少数事业(如国防、公用事业等)直接拥有所有权。我个人认为,国家利益不包括拥有和经营企业(上述特例除外),这些利益应该由国民享有,并且无需让国家代表。

 

回顾历史,我国国企的体系、格局形成于改革开放以前的三十年间。我们必须承认,国企对中国在较短时间内建立完备的产业体系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而这些历史积淀和遗产正是中国未来迈向全面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当时国企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与当今中国有本质不同,概括而言就是从闭关锁国到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历史唯物主义教导我们,任何历史现象都根植于特定的历史时期、社会环境,没有一成不变的绝对理性,只有因时而异、与时俱进的相对理性。老一辈领导人正是认识到计划经济和闭关锁国体制已经无法适应发展潮流,才高瞻远瞩地启动改革开放事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主要在于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对外开放带来的全球化贸易机会,其间国企已经日益显现出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以及全球化竞争的致命弱点。所以,以国企的历史地位试图证明国企可以千秋万代,本身就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偏离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还有一点,将国企置于功劳簿首位的观点,实际上无视筚路蓝缕、栉风沐雨的中国国民所做出的历史贡献。这里既包括国企的职工,还有不在国企体系之中、占中国人口比例70%以上的农民。大家不会忘记,中国工业化原始积累的来源是长期以来国企职工的低工资、城乡二元体系下广大农民的赤贫甚至饥馑所共同奉献的超额剩余价值,国企的历史成就就是这样以全民牺牲为代价而取得的。所以,这些成就不足以完全自证其历史价值,更不能推导出其在未来经济版图中仍具备长期价值。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国企在最近十年的大发展是一个事实。然而,如果我们仔细探究其发展的动力,恐怕不能轻易推导出其代表中国经济核心竞争力这样的观点,也不能推导出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仍取决于国企发展这样的结论。历史不容忘却,在九十年代国企日渐式微之时,国家将民营经济和国际合作蓬勃发展创造出来的财政收入大量投入国企用于解困,指令国有银行大量贷款维持其运作。2000年代初,国家用外汇储备等财政资源大量剥离主要由国企经营不善造成的银行业坏账,才护送四大银行完成上市融资。更有甚者,中国的资本市场从肇建之初就被定位成帮助国企解困、圈钱的工具,中国国民的大量财富被国企以上市公司融资名义占有。如果要评价十年来国企的发展成就,我们需要了解到底有多少国民财富投入了国企?今天国企的效益是否足以支持巨额国民财富投入而应得的合理回报?令人沮丧的现实是,国企的规模、盈利增长的驱动力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以垄断市场为手段分走国民的蛋糕而不是做大蛋糕,二是以行政命令将无数中小国企拼凑成若干大而散的集团以片面追求规模,三是依赖国家注资、银行低成本贷款以及不计效益的投资拉动做大经营业绩。这种发展模式极大地浪费了国民财富,破坏了市场固有的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也将更市场化、效率更高的民营企业排挤出市场,这也是导致今天中国经济结构性矛盾的根源之一。这样的发展模式如果继续下去,中国经济必将陷入长期滞胀而失去活力,事实上今天已经出现这样的苗头。所以,国企模式的缺陷已经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阻力而非动力,要推进产业结构深层次变革,国企改革是首要任务。

 

让我们来探讨国企改革的必要性以及路线图。国企为什么要改革,除了其体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某些国企已经日益蜕变成与公众利益相冲突的垄断利益集团。大家回想一下,中国财政收入中有多少来源于国企的上缴红利,恐怕可以忽略不计。国企的经营收益并没有造福全民,相反,视国企为唐僧肉的某些利益集团以各种寻租方式攫取了巨额的非法和不当利益。比如,统计一下历年来国企领导人以及与之相关的贪腐总和,估计远远大于国企对社会的回馈。比如,几大石油公司罔顾公众利益,以垄断资源要挟政府、逼迫全民承受高昂的能源成本。比如,三鹿、伊利等国有龙头深陷毒奶事件,为追求经济利益,违反作为公民和企业的道德底线,严重侵害国民利益。再比如,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某些国企,只想从公众手中圈钱而无视回报、罔顾公众股东的权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谁也无法否认,国企体制滋生了一批现代意义上的“工人贵族”,他们的首要利益在于维护利益寻租体制,利用所有权缺位以及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行利益集团集体贪腐自肥之实。国企不改革,公众利益就有被慢慢蚕食、掏空的危险,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日益逼近的现实危险。

 

国企要新生,必须实施去国有化改革。中国经济要完成结构调整,其根本发展动力之一就在于改革国企、释放制度红利。国企改革的长期方向,一是将国企所有权交还国民,以市场化管理及运行体系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国家将公权力严格限定在制订市场规则、执行监管及宏观调控职能,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创造有利于产业资源自由流动以及提高配置效率的资本市场环境。我们不否认前苏联出现寡头控制以及中国上一轮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其根源主要在于:没有建立透明的、符合市场规则的资本市场规范产权转让,没有足够的、有能力的机构投资人以及产业投资人群体,没有切断体制内部私相授受、损公自肥的利益链条。当今中国,去国有化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资本市场历经二十年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虽然有种种缺陷,毕竟市场规则体系基本建成,机构投资人和产业投资者群体得到长足发展,这些都是支持新一轮去国有化改革的有利因素。全社会有识之士都有共识,推动资本市场价值回归、理性回归的关键在于,国家公权力的定位应从与民争利的市场竞争主体和裁判者的二元角色转变为协调各市场参与方利益、监管市场运作行为的中立裁判者的单一定位,这也是党和政府认可的未来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需要指出的是,去国有化改革并非单纯私有化一卖了之,国家可以综合运用股本证券(包括优先股)、债券、结构性混合证券等多种金融工具,以信托、管理契约等方式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现有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率,防止大型国企股权过度集中于寡头而沦为其牟利工具,实现当期与远期利益兼顾的国企权益让渡的市场化、多层次操作模式;同时,将去国有化收益用于当前急需的医疗、教育、低收入者综合福利等民生领域,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为中国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这样的去国有化模式,必然符合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必然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下一轮大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最后强调一点,本文无意贬低绝大多数国企干部员工的努力和奉献,也无意贬低国企对于当前中国经济的重要性。相反,我认为相比大多数民营成分的公司,去国有化改革后的国企更能担当真正代表国民利益的市场化公众公司的角色,更能承担为中国赢得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龙头的历史重担,这也是国企改革对于中国未来走向的巨大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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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秋

葛剑秋

48篇文章 9年前更新

资深医药从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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